关于印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改进作风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2-15 浏览次数: 66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改进作风的若干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2014年44

 

附件: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改进作风的若干规定

(试行)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学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证,也是学校创建现代化特色大学的需要。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敢于担当,要勇于直面问题,善于解决问题,为民务实清廉。

为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改进学校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如下:

一、严守党的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1.严明政治纪律。自觉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经验和要求,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基本路线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重大决策的言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的言论。

2.强化组织意识。要遵守组织纪律,对党组织忠诚老实,要有组织观念,程序观念,自觉遵守请示报告制度。做到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3.坚持民主集中制。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领导干部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践行群众观点,服务师生员工

4.密切联系群众。执行校领导定期联系学院制度,校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师生员工的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每年参加定点联系学院(部、处)的民主生活会,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联系学院(部门)有关重点工作的党政联席会议。学院领导也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参加系(室)的有关活动,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凡涉及到师生利益的问题,必须坚持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5.重视教职工诉求。实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健全和完善信访接待机制,学校领导要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不定期约谈信访群众,对重要信访实行校领导分工负责和督办,各单位要配合信访办做好信访接待、处理工作。

6.提升服务水平。学校机关部(处)要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开展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测评,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和信息化工作水平。

7.反对形式主义。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学校师生员工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搞 “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

三、改进调查研究、注重实际效果

8.完善调研机制。学校领导要聚焦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年确定12项重点调研课题。

9.改进调研方式校领导到基层的调研活动,不事先安排布置,要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制作欢迎图文标识、不摆放花草、不安排迎送、一般不安排用餐。学校领导下基层调研和听取意见每年不少于4次。

10.注重调研实效。调研工作要深入基层一线,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力求调研工作取得实效。调研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学院(部门)、系(室)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加强工作指导,同教职员工一起研究解决问题。

四、精简会议活动,规范文件简报

11.减少会议数量。严格控制全校性大会的召开,各条线召开的全校性会议每年一般不超过1次,重大会议活动要有年度计划,经审批后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一般每两个教学周召开一次,认真执行周无会日制度。

12.严控会议规模。确需召开的会议,要明确会议主题,压缩会议规模,控制参会人数,参会人员必须与议题紧密相关,杜绝陪会现象。严格控制全体校领导参加的会议活动,条线会议原则上由分管校领导参加。规范各类仪式性活动,如表彰会、总结会、庆祝会等。

13.增强会议实效。提倡开小会、开短会、开解决实际问题的会,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提交会议研究协调的事项,牵头部门会前要充分准备,会后及时落实,加强督查,切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

14.减少文件简报。简报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着重反映重要工作动态、经验、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凡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15.提高文件质量。学校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文字规范简洁,严格控制篇幅,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重复发文。

16.推进网上办公。要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网上办公系统积极推广电子公文,推行无纸化办公。通过学校主页等公开发表的事项以及通过学校办公信息系统发送的公文,一般不再印发纸质公文。

17.改进新闻报道。学校新闻要减少学校领导出席会议和调研活动的报道,压缩报道篇幅,注重报道效果。要多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多宣传学校重大改革发展成果,多宣传各学院(部门)的成功经验和工作举措,多宣传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先进事迹,多宣传有关领导部门、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学校的关心支持。

五、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18.加强经费管理。要加强预算编制管理,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要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设立“小金库”。

19.执行差旅规定。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国内差旅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不得接受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20.严格出国管理。要加强因公出国审核审批管理,学校领导因公出国(境)需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制定计划,一般不批准计划外出访。经批准的出访,要严控出访天数和团组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考察性和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和地区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不得把出国作为个人待遇、安排轮流出国。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海规定的出访经费开支标准,不得摊派和转嫁出国费用。

21.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对外接待必须遵循节俭和简化原则,精简参加人员、规定活动时间,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按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一般在学校食堂安排用餐,原则上实行自助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赠送礼品、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变相旅游。学校领导在公务活动中接收的贵重礼品,须及时按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登记、移交和处置。学校二级单位的接待活动,原则上不安排校领导参加,如确属需要,仅安排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出席。

22.控制会议经费。会场布置注重简朴,工作会议不专门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校内会议不发放请柬、礼品。不在风景名胜区或度假村等地方组织会议活动,严禁组织娱乐、旅游、宴请等与会议主题无关的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原则上可以在校内开的会,不到校外开,切实减少市外开会。能够通过办公系统发送的会议材料,原则上不再印发纸质稿。完善会议费报销制度,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3.严格公车管理。严格执行上级制定的公车管理规定,不准违规超标准配备公车,要加强公车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提高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严格执行公车保险、维修、油品等政府采购制度,严禁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夹带其他费用和超标准装饰公务用车。

24.节约利用资源要加强资源管理,节约集约利用各项资源,提高水、电、气、通讯、粮食、实验仪器、办公家具、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严格按标准控制办公用房、实验用房等,不准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杜绝浪费行为。

六、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25.自觉接受监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和执行本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监督。校、院(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自评、互评。

26.严格监督检查。机关党委和纪委(监察处)要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财务处和审计处要按照本规定要求,对会议、接待、差旅等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组织部和人事处要把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范围;对于执行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责令整改,严重违反规定的,按党纪政纪处理。

七、附则

27.本规定由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28.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今后上级有新规定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